
(三)填写与念诵自修经文
发布于:2024-01-14 12:38:15
在“敬赠”后面用黑笔填写自己或者他人的名字;在“善男/信女”处,将与自身相反的性别用横线划掉,并在后面填写念经人的姓名(如图37)。念之前如果不确定此自修经文要给谁,“敬赠” 处可以先空着。如果曾经改名,最好是在菩萨面前做过改名升文后,用升文后的名字。可参考本书第157页“改名升文”。
在念自修经文之前,祈求菩萨,说明是自修经文。“请南无释迦牟尼佛、南无大慈大悲救苦救难广大灵感观世音菩萨摩诃萨、南无大悲普光功德山佛保佑,现在我XXX(您的名字)念自修经文《YYY》,请佛菩萨做见证。”(注意:不能按照功课的方法在念诵的时候对自修经文进行祈求,否则这些经文会当场用掉,不能再做自修经文。)
念诵自修经文中的《心经》《往生咒》和《礼佛大忏悔文》一般不要超过晚上12点。
一张自修经文的念诵完成时间没有限制,念完的经文,要用红笔点上红点,红点占圆圈的50%-80%,红点从右至左,从上往下,竖着依次而点(如图37)。红点的其他注意事项可参考点小房子的红点(本书第72页)。点完红点后用长宽均大于60cm的红布包起来存于安全的地方(或装在红信封中再用红布包好)。念完一张之后,日期可以空着,在烧送的当天才拿出来填写当天的日期。经文存得越多越好。点红点最晚不超过12点。

(图37 自修经文填写及点红点示范)
